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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年10月31日    作者: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    浏览: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重庆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清单事项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交通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qjtu.edu.cn)查阅或下载,也可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索取。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重庆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编:400074,联系电话:023-62652338,传真:023-62650561,电子邮箱:xxglk@cqjtu.edu.cn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重庆交通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教委的文件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清单落实和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了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学校注重从制度层面保障和落实信息公开,以制定发布《重庆交通大学章程》为契机,将“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纳入依法治校内容,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等工作中,对信息公开提出考核要求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等,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信息公开清单落实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将《清单》中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逐条落实到具体部门,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与要求,加强动态更新,确保清单内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并重点加强了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监督检查,每年10月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各责任单位对照《重庆交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自查、梳理本单位公开事项,信息公开考核结果纳入校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三)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把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渠道,持续完善网站各项功能和内容,按照《清单》要求对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内容进行了丰富拓展,继续对界面显示、栏目设置等进行了优化升级,不断增强网站的交互性、易用性。信息公开网以栏目设置的形式逐一落实《清单》事项,部分条目以链接形式链接至相应部门的专题网页,实现了校级层面信息公开一站式查询,为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

(四)丰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在加强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OA办公平台、报刊、信息简报等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同时,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外信息发布体系日趋完善。强化民主渠道建设,通过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师干部大会等各类会议形式加强信息发布工作,设立“书记、校长信箱”,为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渠道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重庆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重庆交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主动公开学校各类信息。

(一)信息公开网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网采取网页发布和链接部门网站的形式,共计公开信息176条(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见附件2),公开校务信息及有关制度规定30余条,公开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简介、校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校章程及各类规章制度、教代会信息、学术委员会信息、“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校务通报”栏,公开校长办公会有关情况。

2.招生考试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及办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信息。部分条目以链接形式直通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及招生工作“十公开”的要求,积极拓展渠道公开各类招生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1)本科生招生工作。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以及“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往年录取情况、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查看和咨询;充分利用招生APP、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为考生了解学校招生信息提供便捷通道,同时还以印发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组织师生团队赴各省市开展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全方位、多途径的做好信息公开。2)研究生招生工作。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复试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信息,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运用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通过网站“答考生问”栏目、电话和邮件等形式,及时解答考生的咨询和疑问。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各类物资设备的采购和维修项目、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财务预算决算,教育收费情况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学校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一是通过信息公开网、财务处网站主动公开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二是多渠道全面公开收费信息,将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投诉方式通过信息公开网、财务处网站、两校区校园公示栏等形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三是及时公开财务政策信息,财经法规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公开网、OA办公平台、财务处网站进行公开,并通过举行各类会议进行传达学习。

学校物资采购信息和维修工程、基建项目招标信息等均在政府相应信息平台公布,并在校园网主页、信息公开网、资产后勤处网站进行链接和公开。本学年共计公示各类采购信息283条,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6条,无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工程)名称、技术指标、设备数量、开标时间、中标单位、中标价格等。

4.人事师资信息

主动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与聘用的规章制度、招聘信息、中层干部任免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部分条目链接至人事处网站、组织部网站、国际合作处网站的相应栏目。

5.教学质量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及时发布了《重庆交通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庆交通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学校教学质量方面的详实信息及数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主动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学生资助、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等信息。

学校每年编制印发《学生手册》,收录学生管理与服务的所有规章制度,全校学生人手一册。对于涉及全校学生切身利益的评先评优、各种奖助学金评比事项等实行“班级——所在学院(社区)——学校”三级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学院QQ群(社区)等进行信息公开。

7.学风建设信息

主动公开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相关信息。

8.学位、学科信息

主动公开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等信息。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合作办学项目及各类学校招生简章、来华留学生的各项管理规定等信息,招生简章及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在国际处、国际学院网站进行公开。

10.其他信息

主动公开市委巡视组巡视学校工作情况、学校关于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相关应急预案等。

(二)校园门户网站、校内OA办公平台公开信息情况

校园门户网站本学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263条,其中,时政要闻221条、教学科研272条、人文交大218条、合作交流61条、招生就业48条、学术信息107条、学院动态214条、菁菁校园122条。二级单位网站和其他主题网站公开信息累计5000余条。

校内OA办公平台本学年向师生员工公开学校规章制度、文件通知、改革发展信息等893条,其中,党政发文372条、公示公告12条、会议通知63条、事务通知200条、党务校务公开信息31条、学校动态信息215条。

(三)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成功召开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明确了学校未来五年和更长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学校事业发展的“八大行动”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六大工程”,为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召开秋季、春季教师干部大会2次,向师生员工通报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情况。召开党委常委会22次、校长办公会18次,会议纪要以信息形式在校园网公开。召开3次教代会和3次教代会执委会,审议学校年度部门编制预算、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及分配实施办法等重要事项,完成137份教代会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书记、校长信箱”450件来信进行了及时办理和反馈。

学校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介进行信息公开,本学年学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累计发布信息361条,并利用校园电子信息显示屏、校务公开橱窗、校园广播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编辑出版《重庆交通大学年鉴(2016)》、《重庆交大报》17期。编发《交大信息》5期、《信息简报》35期,及时向师生公开学校各类工作信息。

学校本学年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座谈会、记者见面会等共6次。《光明日报》《瞭望》《中国教育报》《中国交通报》《中国日报海外版》《科技日报》《重庆日报》等中央和省市媒体有关学校的报道共212条(次),在头版报道的有2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没有收到有关申请。未设立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通过各种形式增强与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互动交流,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没有收到师生员工关于信息公开的问题反映。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还需完善等。下一学年,学校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增强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自觉性,提升师生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二是细化清单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继续深入推进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学校章程、促进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推进依法治校。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和学习借鉴,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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