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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作者:    浏览:


 

重庆交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严肃性,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保证预算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是事业计划的货币表现形式,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内经费收支的总纲,具有指挥调控全校各种经济活动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作用。

第三条 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以收定支,自求平衡,科学合理,讲求绩效,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编制预算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又要考虑学校财力的可能。

第四条 根据预算报送的对象和内部管理需要,学校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其收支口径和预算总额应保持一致,校内预算是部门预算的具体化。

第五条 学校预算一经批准,未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单位的支出须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六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

第七条 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 职能职责划分

第八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含履职范围内专项)预算申报、执行、预算二次分配、监督和绩效自评。

第九条 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部门预算一上二上方案;

(二)编制校级预算、决算草案;

(三)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学校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接受有关单位对预算的监督、检查;

(六)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预算、决算公开。

第十条 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是预算的组织和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

1)督促学校贯彻落实国家的预算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要求;

2)确定学校预算投入重点和预算编制的原则,研究学校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

3)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汇报,解决预算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二条 校长办公会审议预算草案。

第十一条 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预算草案。

第十三条 预算草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学校正式校内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 经费负责人对预算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负责。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五条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第十六条 预算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具体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七条 预算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是学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支出。指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部门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指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十八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在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总原则的前提下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具体原则。

(一)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积极预测可实现的收入,考虑经费来源的增加和收入的增长,又要尽量核实收入,避免高估收入;既要积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的资金支出需求,又要稳妥处理资金支出的优先顺序,严防财务风险。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在确保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的前提下,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稳妥推进学校基本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提高资金效能。

第十九条 预算编制的方法: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结转结余情况和本年度收支增减因素预测,进行编制。

(一)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单项核定;

(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申报、审核、批复制度。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从项目库提取。

第二十条 预算编制程序

(一)部门预算编制:财务处根据各单位申报的预算,编制一上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同意后,上报市教委;市教委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财务处按要求编制二上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同意后,上报市教委,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市教委下达二下预算批复数。预算批复数是校内预算编制的依据。

(二)校内预算编制:按照市教委的统一要求,财务处下发关于编制下一年度校内预算草案的通知,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本单位预算,相关职能部门从履职需要申报所属范围的专项预算,财务处对各单位申报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在预算批复数内,编制校内预算草案。校内预算在其收支口径和总量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保持一致,若不一致须在校内预算编制中予以说明。校内预算草案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校长办公会、校教代会执委会审议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执行。预算执行期间为每年11日至1231日。

第五章 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是本单位预算执行的主体,对预算执行及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 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学校预算方案下达之前,财务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同期的预算支出数的30%安排支出;预算批准后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二十三条 预算一经规定程序批准确定,即具有法定效力。未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作出涉及预算减收或增支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分配给各单位的预算经费,实行总额包干,结余清零的原则,各单位应按工作计划或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十五条 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单位,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及时足额上缴预算收入。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财务处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严格预算执行,定期对学校的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提出建议。

第二十七条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须二次分配的专项预算通知后,应在10日内将预算分配明细表提交财务处并通过预算管理系统划拨至各单位,各单位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

第二十八条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预算经费,应按上级部门批准的分月用款计划和预算科目的类、款、项使用。

第二十九条 财务处向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 学校考核督查部门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建立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十一条 学校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情况的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第三十二条 预算资金的结转和结余,严格执行国家、学校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每年度学校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六章 预算调整

第三十四条 预算年度内,原则上不对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学校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对预算的执行产生较大影响时,学校可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学校的实际情况对预算作适当调整。

第三十五条 每年的第四季度,学校在分析当年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可对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作部分调整。在学校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各单位、各项目之间的预算调整,由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调整原因,经济事项内容,收支项目名称、代码及金额,签批盖章后交财务处。财务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预算调整前后项目资金的性质,审核预算调整的可行性、必要性,形成预算调整方案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执行并由财务处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预算执行部门。

第七章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决算草案由财务处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三十七条 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决算草案由财务处负责汇总编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章 预算监督

第三十九条 经市财政、市教委批复的学校预算、决算,应按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条 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主管部门等对学校预算、决算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四十一条 审计处、纪检监察室依法依规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实行监督。

第九章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交通大学预算拨款审批表
  (
存根)

重庆交通大学预算拨款审批表

 编号:0000000

编号:0000000

项目代码

拨款依据

第一联
 
 
财务处 留存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审核意见

项目名称

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拨款进度:

预算单位

款项内容

拨款金额:(大写)  

年度预算金额

拨款人:

累计已拨 金额

财务处副处长

复核:

本次拨款 金额

财务处处长

签字:


预算指标管理流程

 

 

申请单位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根据立项报告及审批表按项目需求核拨经费

按季度核拨

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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