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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试 行)


时间:2016年12月28日    作者:人事处    浏览:


交大2016344

 

根据《重庆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渝人发〔2008〕43号)和《重庆交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交大〔2016〕343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岗位设置原则

管理岗位主要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学校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管理岗位设置情况

我校设置的管理岗位总量控制在全校岗位总数的18%,分为8个职员等级,即职员三至十级岗位。

三、聘用办法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二)申报竞聘条件

项目

类别

文化程度

年 限

条 件

其他要求

十级

职员

专科及以上

工作满1年

1.基本熟悉履行本职工作的工作程序,能在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初步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级。

1.能坚持用普通话办公。

2.熟练掌握办公应用软件的基本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

3.所持学历证书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方为有效。

4.任职及工作年限必须足年足月。

九级

职员

专科及以上

任十级职员3年及以上

1.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及业务知识,能草拟一般性业务文件和工作总结,有一定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并能独立处理一般性业务工作;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级。

八级

职员

专科及以上

任九级职员3年及以上

1.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和有关方针、政策、规定,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能制定一般性业务文件和工作总结,有综合分析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本单位工作中能起骨干作用;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级。

七级

职员

专科及以上

任八级职员3年及以上

1.掌握高等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能较好地承担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等任务,能独立起草工作报告、总结等,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级。

项目

类别

文化程度

年 限

条 件

其他要求

六级

职员

本科及以上

3

日常管理工作

1.有较强的高等教育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

2.能独立承担调研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撰写有较高水平且被校、处级采纳的工作意见、总结等;

3.熟悉本职业务,能独立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给本部门领导起好参谋助手作用,并能承担对基层单位或下级职务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任务。

1.能坚持用普通话办公。

2.熟练掌握办公应用软件的基本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

3.所持学历证书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方为有效。

4.任职及工作年限必须足年足月。

教育管理研究

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育管理类论文至少1篇(不含增刊,下同),或公开出版教育管理类著作、教材(参编)1本,或主研与管理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课题1项(排名前五)。

评先评优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级,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或获得1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校级先进个人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项目

类别

文化程度

年 限

条 件

其他要求

五级

职员

本科及以上

3

日常管理工作

1.系统掌握高等教育管理及专门业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研究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撰写过具有一定借鉴作用且被校、处级采纳的解决管理突出问题的有价值的工作意见、办法、总结等;

3.具有指导基层单位或下级职务人员的能力。

1.能坚持用普通话办公。

2.熟练掌握办公应用软件的基本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

3.所持学历证书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方为有效。

4.任职及工作年限必须足年足月。

教育管理研究

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育管理类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公开出版教育管理类著作、教材(主编1本或参编2本),或参加与管理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课题2项且至少主研1项(排名前五);

或同时具备以下2类条件: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育管理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教育管理类著作、教材1本(参编),或主研与管理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课题1项(排名前五)。

评先评优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级,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或获得1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校级先进个人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三)优先聘用条件

同一职员职级内符合申报竞聘条件的人数超过控制指标数时,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

1.担任实职领导级别高者、时间长者优先;

2.聘任现职时间长者优先;

3.年龄长者优先;

4.在我校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四、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公布管理岗位数量、岗位任职条件和聘期岗位职责任务等情况。

(二)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填写《重庆交通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并向本单位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所在单位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应聘人员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本单位《重庆交通大学管理岗位申报评审(或确定)名册》(正高级)提交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由人事处代收)。

(四)提出拟聘人选。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业绩、能力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在控制指标内确定拟聘人选。

(五)聘前公示。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校务会研究通过。

(七)上报重庆市审定备案。

(八)签订聘用合同。

五、岗位管理

学校严格规范管理,在核定的管理岗位数量、岗位等级内进行聘用。在一个聘用周期内,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按学校和上级转岗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对年满57周岁,全职在岗承担副处级领导职务10年以上,或年满50周岁,全职在岗承担正科级领导职务10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可不受“教育管理研究”和“评先评优”条件限制,在岗位竞聘时,优先申报竞聘高一级级非领导职员职务。

(二)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可根据本人最后毕业学历进行初定: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试用期满后可定十级职员;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试用期满后可定九级职员;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试用期满后可定八级职员;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试用期满后可定七级职员。如系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参加工作的比照上述条件确定。如无岗位空缺,则依次低聘至下一层级。

(三)军队正、副团职和正、副营职转业干部安排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可对应分别确定为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七级职员、八级职员。若首次确定的职员职务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占相应等级岗位职员职数。

(四)承担领导职务的职员不得兼任高一级非领导职员职务。如符合竞聘条件,经本人申请,组织部同意,可参加高一级非领导职员职务竞聘,竞聘通过者,免去现任领导职务与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改任高一级非领导职员职务。

(五)申报者所提供的各类业绩成果必须以重庆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排名第一的业绩成果;以攻读学位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数量减半计算;引进人才在来学校之前的成果署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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