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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21年09月01日    作者:    浏览:


 

重庆交通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促进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沟通和衔接,积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文件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专题会议精神,推进新时代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创新,实现自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建设,全面推进我校学历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机制体制,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质量,满足考生终身性、全民性、广泛性、灵活与实用性学习和发展需要,畅通不同类型、层次的高等教育与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之间学分认定和转换通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促进我校优质教育资源开放与共享,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最终构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发展的学分认定和转换体系,践行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助推建设人人会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

创新制度安排,建立有效通道,方便学习者通过多种渠道接受高等教育。

(二)坚持以学校为主体

根据我校办学实际、办学特色,自主确定学分认定的范围、标准和办法,有序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

(三)坚持课程导向

充分发挥普通全日制高校课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作用,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课程学习成果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之间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四)坚持教考分离

课程教学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务处及相关学院协助完成;考试命题、考务组织、阅卷及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等事项由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坚持实质等效

严格质量标准,确保考生经综合考察所体现的知识、能力及水平与学校相关课程的培养要求基本一致。

六)坚持规范有序

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办法,制定公开透明的学分转换程序,完善严格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部分开放课程培训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后逐步拓宽覆盖面,确保有序推进。

适用范围

(一)学习者范围:试点工作先从我校在籍自考考生开始,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到全市自考考生。

(二)专业范围:拟开展试点专业为工程造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物流管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

(三)课程范围:拟开展学分认定的课程为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计划中学历层次相同、课程相同或相近的部分课程。

工作流程



 

 

 

 

 

 

 

 

 

 

 

 


学分认定课程的教学组织

(一)教学大纲拟定

依据自学考试工作实际,结合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开设课程,由学校自考办牵头会同专家组拟定学分认定课程教学大纲并报重庆市考试院自考处备案。

(二)教学过程管理

学分认定课程的教学采用学校认可的学习平台进行线上教学,严格记录学员学习过程,充分保障学习过程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三)教材选用

选用学校普通全日制相关课程教材,学校向考生提供教材版本信息,由考生根据实际课程需求自行购买。

(四)教师和课程资源选用

学分认定课程的任课教师由继续教育学院委托二级学院进行选聘,采用优质课程资源进行线上+线下教学。

学分认定课程的学习于每年3月和6月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接受报名。

学分认定课程的考核与学分认定

(一)课程考核

学校每年5月和11月进行学分认定课程考试。课程最终成绩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获得:平时学习表现占比30%,主要是以学员学习记录、习题完成情况、章节测验等方式获得;考试占比70%,主要以学员参加考试获得。

如学员考核未通过可继续参加相应课程考试,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二)学分认定

学员通过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结果的存储与使用

1.存储

继续教育学院将相应课程的学习过程记录、考试笔迹确认卡、成绩及学分等学习成果存档备查,并存入重庆市学分银行,同时报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使用

学校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的认定结果方可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转换为自学考试相应专业课程学分。申请办理免考的时间原则上为每年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前一个月内。

收费

学习费用按课程收取,由继续教育学院成本测算后拟定收费标准并报学校财务处和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学校自考办、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继续教育学院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分工合作。

继续教育学院牵头负责学校学分认定与转换各项工作的实施。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制定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二)质量监控保障

1.加强教学检查和指导

为进一步保证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管理,继续教育学院专门聘请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成立教学专家组,并设组长一人,副组长2名,成员若干名。教学专家组的主要工作包括:

1)组织制定学分认定课程的教学大纲;

2)根据教学大纲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指导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制定认定课程综合评价体系;

4)组织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及师德师风的监督;

5)组织关于学分认定课程的教学研究和专题讨论。

教学专家组日常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主任担任教学专家组秘书。

2.加强命题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学分认定课程命题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命题质量,继续教育学院专门聘请学校相关学科领域内业务水平较高、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较丰富的教育考试命题工作经验的教师成立命题工作组,并设组长一人,成员若干名。命题工作组的主要工作包括:

1)根据教学大纲,坚持实质等效的原则,制定学分认定课程的考试大纲;

2)负责编制试题、审题、组配试卷、题库建设等;

3)指导和监督命题、审题、组卷工作,协调和处理命题中的有关问题;

4)组织试卷的质量分析、评价。

命题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学校自考办负责,学校自考办负责人担任命题工作组秘书。

3.严格考核和学分认定过程

课程考核和学分认定的具体工作由学校自考办负责。自考办严格按照认定课程的考试大纲、命题标准、考试范围、难易程度,组织课程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确保考核科目及成绩所体现的知识、能力及水平与学校相关全日制课程的培养要求基本一致。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会同教学专家组和命题工作组,共同负责课程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课程考核和学分认定各个环节的检查审核力度,确保命题科学规范、考核严肃周密、评卷严格公平。对考核和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舞弊、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与转换

试点工作各专业课程设置方案》

 

 

                             

 

 

 

 


附件

 

重庆交通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工作各专业课程设置方案

 

120201K工商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序号

     

学分

考试类型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认定课程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3

00015

英语(二)

14

认定课程

4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认定课程

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认定课程

6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认定课程

7

00152

组织行为学

4

认定课程

8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统考课程

9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10

00153

质量管理(一)

4

统考课程

11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4

统考课程

12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统考课程

13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统考课程

14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统考课程

15

00151

企业经营战略

6

统考课程

16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75

 

说明:1.所有免考课程学分总和原则上不能超过总学分的50%。具体可免考课程按重庆

市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课程免考规定》执行。

2.试点过程中如要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则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120105工程造价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序号

   

学分

考试类型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认定课程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认定课程

3

00015

英语(二)

14

认定课程

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认定课程

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认定课程

6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4

认定课程

7

06087

工程项目管理

5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8

04229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5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9

04037

04038

施工技术与组织

施工技术与组织(实践)

4

1

统考课程

10

06288

公路工程CAD

4

统考课程

11

06397

06398

工程造价管理与案例分析

工程造价管理与案例分析(实践)

5

1

统考课程

12

06962

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8

统考课程

13

02383

管理信息系统(实践)

1

统考课程

14

04232

综合课程设计

8

 

15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74学分以上

 

说明:1.所有免考课程学分总和原则上不能超过总学分的50%。具体可免考课程按重庆

市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课程免考规定》执行。

2.试点过程中如要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则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序号

     

学分

考试类型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认定课程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3

00015

英语(二)

14

认定课程

4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10

认定课程

5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认定课程

6

02324

离散数学

4

认定课程

7

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4

统考课程

8

04747

04748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

3

1

统考课程

9

02331

04734

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实践)

3

2

统考课程

10

04735

04736

数据库系统原理

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

4

2

统考课程

11

02326

02327

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实践)

4

1

统考课程

12

04737

04738

C++程序设计

C++程序设计(实践)

3

2

统考课程

13

02333

02334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实践)

3

1

统考课程

14

02325

计算机系统结构

4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15

07999

毕业设计(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4

 

说明:1.所有免考课程学分总和原则上不能超过总学分的50%。具体可免考课程按重庆

市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课程免考规定》执行。

2.试点过程中如要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则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序号

      

学分

考试类型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认定课程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3

00015

英语(二)

14

认定课程

4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认定课程

5

02198

线性代数

3

认定课程

6

05500

桥梁工程(二)

4

认定课程

7

06081

隧道工程

4

认定课程

8

06076

06077

结构设计原理

结构设计原理(实践)

7

1

统考课程

9

06078

交通工程(二)

3

统考课程

10

06079

城市道路

3

统考课程

11

06080

高速公路

4

统考课程

12

06083

公路小桥涵勘测设计

4

统考课程

13

06084

公路施工组织与概预算

5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14

06219

建筑工程管理与法规

4

统考课程

15

12525

桥梁检测与加固技术

4

统考课程

16

08461

桥梁工程(二)(实践)

1

统考课程

17

10230

毕业设计(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0

 

说明:1.所有免考课程学分总和原则上不能超过总学分的50%。具体可免考课程按重庆

市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课程免考规定》执行。

2.试点过程中如要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则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120601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学分

考试类型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认定课程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3

00015

英语(二)

14

认定课程

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认定课程

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认定课程

6

07725

物流规划

4

认定课程

7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统考课程

8

07006

供应链与物流企业管理

7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9

03361

企业物流

4

统考课程

10

07724

物流系统工程

5

统考课程

11

03365

物流运输管理

5

统考课程

12

07729

仓储技术和库存理论

4

统考课程

13

03364

供应链物流学

4

统考课程

14

01574

物流管理软件操作(实践)

4

统考课程

15

10294

毕业设计(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1

 

说明:1.所有免考课程学分总和原则上不能超过总学分的50%。具体可免考课程按重庆

市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课程免考规定》执行。

2.试点过程中如要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则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081001土木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序号

      

学分

考试类型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认定课程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3

00015

英语(二)

14

认定课程

4

00420

物理(工)

5

认定课程

5

02198

线性代数

3

认定课程

6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认定课程

7

02275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3

认定课程

8

02404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3

统考课程

9

02440

02441

混凝土结构设计

混凝土结构设计(实践)

7

1

统考课程

10

02442

02443

钢结构

钢结构(实践)

4

1

统考课程

11

03347

05721

流体力学

流体力学(实践)

45

05

统考课程

12

02439

结构力学(二)

6

认定课程/统考课程

13

02446

建筑设备

3

统考课程

14

0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4

统考课程

15

02276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实践)

1

统考课程

16

00421

物理(工)(实践)

1

统考课程

17

02448

02449

建筑结构试验

建筑结构试验(实践)

2

1

统考课程

18

 

毕业设计(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3

 

说明:1.所有免考课程学分总和原则上不能超过总学分的50%。具体可免考课程按重庆

市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课程免考规定》执行。

2.试点过程中如要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则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1 4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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